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304.“我们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”表示他们编造了一种教义和一种敬拜,这从接下来论述的“一座城”和“一座塔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教会具有这种性质:当对邻之仁离开,自我之爱取而代之时,信之教义根本没有任何意义,只能沦为自我崇拜;人们也不认为敬拜含有任何神圣事物,除非它为自我而存在,因而是自我崇拜。这适用于一切自我之爱。事实上,一个爱自己胜过他人的人不仅憎恨所有不顺从他的人,并且只有当他们变得顺从时,才会对他们表现出好感,而且只要约束放松,他就会狂奔,直到他把自己举到神之上。当缰绳交给自我之爱时,它就具有这种性质,这一事实已经活生生地展示给我。这就是“一座城和一座塔”所表示的。自我之爱和源于它的一切欲望是所有事物中最肮脏、最亵渎的,正是地狱本身。谁都能由此推断出含有这种品质在里面的崇拜是何性质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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